1.9长期规划应根据规划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经济布局和能源资源开发与布局情况,宏观分析电力市场需求,进行煤、水、电、运和环境等综合分析,提出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方向、电源的总体规模、基本布局、基本结构、电网主框架、能源多样化等,宜提出更高一级电压的选择意见、电力技术政策、电力设备制造能力开发要求,以及电力科研新技术方向等。
1.10电力发展规划的编制应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电力部应在国家经济综合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负责组织全国电力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各电管局、省电力局应在电力部和同级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所在地区的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国家电力公司、各电力集团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受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委托,负责提出电力发展规划的推荐方案;编制电力发展规划时应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
1.11各级电力发展规划应具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充分体现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指导作用。各省级电力发展规划,应在考虑大区电网或经济区域(包括周边国家)内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做好本省资源优化配置;各大区电网电力发展规划,应在考虑跨大区范围(包括周边国家)内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做好本地区资源优化配置;全国电力发展规划,应努力实现最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
1.12电力发展规划应进行多方案综合评价,以优化资源配置,电源布局、结构、建设进度,投融资结构,目标网架等,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作为各级电力管理部门的决策基础,向电力投资者提供指导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应对下级上报的电力发展规划及时组织评审,并将评审意见纳入电力发展规划。
1.13电力发展规划必须实行动态管理。五年规划应每年修订一次,中期规划应每三年修订一次,长期规划应每五年修订一次,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改、调整。
1.14为保证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规划工作所需经费应由规划计划部门提出年度经费预算,审批后纳入各电力局、电管局和电力部以及各省级电力公司、电力集团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的预算。
1.15电力发展规划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概况,电力需求预测,节能分析,能源与资源,电力供需平衡,电源规划,电网规划,环境及社会影响分析,投融资规划,电价预测分析,综合评价,问题及建议。
1.16在编制电力发展规划工作中,除应执行本原则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有关内容。
2电力需求预测
2.1电力需求预测应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基础,进行电力市场调查,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相关因素与电力需求之间的关系,必要时与国内外同类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比较,预测未来的需电量和电力负荷。
2.2电量需求预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年(或水平年)需电量;
(2)各年(或水平年)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生活需电量;
(3)各年(或水平年)分部门、分行业需电量;
(4)各年(或水平年)按经济区域、行政区域或供电区需电量。
2.3电力负荷预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年(或水平年)最大负荷;
(2)各年(或水平年)代表月份的日负荷曲线、周负荷曲线;
(3)各年(或水平年)年时序负荷曲线、年负荷曲线;
(4)各年(或水平年)的负荷特性和参数,如平均负荷率、最小负荷率、最大峰谷差、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等。
2.4为提高电力需求预测质量,必须下大力气进行电力市场调查,掌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规划资料以及电力消费水平和特性变化,研究经济政策、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变化、产业政策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节能措施、需求侧管理、电价、各类相关能源与电力的可转换性及其价格、气候等因素与电力需求水平和特性之间的影响。
2.5应研究电网的扩展和加强、城市电网改造、供电条件的改善、农村电气化等开拓电力市场的措施对电力需求的影响。
2.6应根据本地区特点、电力需求预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各种预测方法的适用范围选用两种及以上方法进行预测并相互校核,积极研究和采用新的预测方法。
2.7应进行全社会和“网内”(电网所覆盖范围)的电力需求预测;提出两至三个预测水平,并推荐其中一个作为基本方案。
2.8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力需求预测数据库,用科学的方法管理、使用、积累基本数据。
2.9应根据电力市场变化,及时对2.2和2.3条的电力需求预测结果进行分析调整。
3节能分析
3.1应加强能源使用状况和节能政策的研究,鼓励节能项目的开发和推广,逐步提高发电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及一次能源的利用率,从需求侧、发电侧、电网侧等方面进行节能分析。
3.2需求侧节能应重点分析以下措施:
(1)提高电力利用率,推广高效用电设备,采用节电型生产工艺,提高设备运行水平;
(2)实行分时电价,调整客户用电方式,开发低谷电力市场和夜间蓄冷,蓄热技术等。
3.3发电侧节能应重点分析以下措施:
(1)提高水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占发电能源的比重;
(2)火电尽量选用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机组,及时淘汰拆除高能耗、低效率的机组;
(3)推广热电联产;
(4)加大老电厂技术改造力度,加强科学管理,降低电厂的发电能耗和厂用电率。
3.4电网侧节能应重点分析以下措施:
(1)优化输电、供电系统网络结构,简化电压等级,缩短低压供电距离,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