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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11年开展教育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二、评议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以省(区、市)为单位,对教育行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三、 评议内容
  对教育行风情况和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一)教育行风情况,主要包括: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情况;师德师风情况;规范办学情况;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情况;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情况等。
  (二)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措施和成效;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情况;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情况,行风问题督查督办情况等。
  四、组织领导
  在国务院纠风办指导下,教育部统一领导教育行风评议工作,教育部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部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议方式
  采取评议组评议和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请学生和家长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对教育行风情况进行公开评议。
  (一)教育部组织评议组对各地教育行风进行评议。听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召开学生家长、行风监督员等群众代表座谈会,征求省级政府纠风部门意见,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
  (二)借鉴第三方评议方式进行群众民主评议。依托教育调查联盟系统,按照一定人口比例抽样,以入户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的民意调查形式进行群众民主评议。
  六、成果运用
  教育部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分析评议组评议及群众民主评议结果,形成教育行风评议工作报告报部党组。教育部将以适当方式公布教育行风评议情况,宣传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向各地反馈评议结果,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各地要将运用行风评议成果、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报教育部。

  附件2:
  2011年教育行风评议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作项目

参加人员

主持人

备 注

 

8:30-9:30

听取工作

情况汇报

评议组成员,被评议省(区、市)教育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省政府纠风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同志、省行风评议代表或行风监督员5人

省(区、市)教育厅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汇报内容:(1)开展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情况,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2)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措施,以及意见建议等。

9:30-10:00

征求纠风

部门意见

评议组成员,省级纠风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同志

评议组组长

了解近三年教育行风情况

10:00-11:30

查阅资料

评议组成员

评议组组长

对照行风建设情况测评表内容,查阅相关文档资料。

 

 

14:30-14:50

组织测评

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行风评议代表或行风监督员6人、大中小学学生家长代表各2人(共计16人)

评议组组长

发放教育行风满意度测评表,进行现场测评。

14:50-17:00

召开座谈会

行风评议组成员,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行风评议代表或行风监督员6人、大中小学学生家长代表各2人

评议组组长

围绕教育行风建设情况测评表内容,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17:00-17:30

研究评议情况

评议组成员

评议组组长

集体合议,测评打分。

17:30-18:00

沟通评议情况

评议组成员、被评议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评议组组长

行风建设工作总体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提出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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