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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渔业局关于请提供渔港建设有关材料的函

渔业局关于请提供渔港建设有关材料的函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渔港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研究和论证工作,请你单位协助提供以下材料:

  一、渔港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渔港停泊渔船种类、数量和比例关系。详见附表1。

  二、重点岛屿情况

  主要包括适宜建港岛屿名称、面积和岸线长度。详见附表2。

  三、渔船停泊情况

  主要包括渔港面积、停靠渔船数量、停靠方式。详见附表3。

  上述材料请于12月9日下班前提供我局计划财务处。

  联 系 人:郭钰、鲁泉

  电  话:010-59192972、59192989

  传  真:010-59192972

  电子邮件:bofplan@agri.gov.cn

  附件:1.渔港服务对象
  2.重点岛屿情况
  3.渔船停泊情况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渔港服务对象
 

捕捞渔船

养殖渔船

辅助渔船

捕捞渔船比例

合 计

(艘)

(艘)

(艘)

(%)

(艘)

中心渔港

     

一级渔港

     

二级渔港

     

其它渔港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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