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批准2011年第九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1]7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等6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等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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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
| 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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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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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泰尔凯达电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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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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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辉装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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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冶建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业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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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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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 水运行业(航道工程、通航建筑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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