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口商品获得免验扩项及免验资格续延的通知
(2011年9月21日 国质检检[2011]513号)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
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的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宝钢”牌钻探石油套管及导管产品获得出口免验资格续延,有效期至2012年11月;无缝钢铁钻杆、高频焊接套管、高频焊接管线管、直径小于14.0毫米圆截面的其他热轧盘条获得出口免验扩项,有效期至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