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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口商品获得免验资格续延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口商品获得免验资格续延的通知
(2011年9月7日 国质检检[2011]486号)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和《
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
》的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更名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后继续享有免验资格,该公司生产的 50kg/m-75kg/m钢轨获得出口免验资格续延,有效期至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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