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等企业出口太阳能电池组件等产品获得免验资格续延的通知
(2011年8月18日 国质检检[2011]445号)
江苏检验检疫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
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的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太阳能电池组件Ad、Vd、Wd系列产品获得免验资格续延,免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捷安特”牌自行车产品获得免验资格续延,免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