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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意见的通知

  4、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组织按照统一的标准、规定和方法组建:按专业建立评委专家库,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每次评审由国家电力公司人才评价指导中心从评委专家库中随机调取,由不少于九位评委专家(其中异地或非本单位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组成评审委员会。进入"评委专家库"的人选,由国家电力公司颁发聘书,但不对外公布评委专家名单。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专家库建在国家电力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专家库,建在各省(市、区)电力公司。
  5、国家电力公司统一印发经过量化的各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进行量化比较困难的专业系列,将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直接按职务聘任的原则进行。
  6、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工作将加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力度。全部评定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申报(报名)阶段,由国家电力公司人才评价指导中心各分中心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二是评审阶段,由国家电力公司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严格执行量化的评审标准,重点考核被评审者的学术技术水平,以无记名表决方式,按达到出席评委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票有效,确认拟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名单;三是公开审查阶段,由国家电力公司人才评价指导中心统一将拟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名单予以公布,用三个月时间广泛征询意见,对有异议者及时进行核实、审查,核查问题属实的将予以取消;四是正式发文认定阶段,由国家电力公司人才评价指导中心将通过公开审查的名单正式发文公布,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统一认证手续。
  7、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申报程序一样,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由本人在国家电力公司人才评价指导中心各分中心指定的报名点自愿报名。报名时应提交: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效证明;经本人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的评定表、报名表、考核表及本人代表作品。
  8、原则上,具备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学历或学位者,按有关规定,经本人所在单位考核批准,可分别直接认定员级、助理级、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机制后,员级资格晋升为助理级资格也将采取考核认定的方法。有关考核认定资格的规定将另文下发。
  9、参加全国考试并经定期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者,不须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样,是申报评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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