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常规火力发电厂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规火力发电厂(燃煤、燃油)新体制的生产、管理、党群工作和服务性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及定员。考虑到部分火力发电厂实现新体制还需要有一段过程,故将本标准定员范围外的部分生产、生活服务性人员定员拟定出一参考标准(附录 A),以便在过渡期间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常规火力发电厂(燃煤、燃油)的劳动定员管理。
2.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厂运行规程》
《火力发电厂检修规程》
3.名词、术语释义
3.11常规火力发电厂
常规火力发电厂系指机组的技术水平、自动化程度和设备的可控系统达不到新型火力发电厂要求的火力发电厂。
3.2年平均日上煤量
燃料输煤系统在全年实际运行的天数内平均每天的上煤量。
3.3单台年平均检修工期
单台机组年平均检修工期等于本台机组的年平均大修工期与本台机组的年平均小修工期之和(单位:天/年/台)。
3.4插值法
是指按已确定的两数值和与之对应的定员人数之间的比例,计算在两数值之间的某个数值相对应的定员人数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定员下限+(定员上限-定员下限)×(相关因素实际值-相关因素下限)÷(相关因素上限-相关因素下限)
4.各类人员定员标准
4.1 生产人员
4.1.1 机组运行
4.1.1.1机炉电
4.1.1.1.1集中监控
工作范围:汽轮机、锅炉、发电机主辅设备(包括主厂房消防设备)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
岗位包括:值长、主值班员、副值班员、巡检操作员。
定员标准:两台机组60人,每增设一台机组增加定员25人。
4.1.1.1.2单元制分别监控
工作范围:汽轮机、锅炉、发电机主辅设备(包括主厂房消防设备)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
岗位包括:值长、班长、汽轮机司机、副司机、辅机值班员,锅炉司炉、副司炉、辅机值班员,电气主值班员、副值班员、辅助值班员。
定员标准:见表1。
表1单元制分别监控机炉电运行人员定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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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 ┃ ┃ ┃ 定 员(人/厂房) ┃
┃ ┃ ┃ ┣━━━━━━━━━━━━━━━━━━━━━━━━━━━━━━━━━━━━━━━┫
┃ ┃ 单台机 ┃单位 ┃ 机组序号 ┃
┃ ┃ 组容量 ┃ ┃ ┃
┃ ┃ ┃ ┣━━━┳━━━┳━━━┳━━━┳━━━┳━━━┳━━━┳━━━┳━━━┳━━━┫
┃ 业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 50 ┃ ┃ 2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 ┣━━━╋━━━╋━━━╋━━━╋━━━╋━━━╋━━━╋━━━╋━━━╋━━━┫
┃ 汽 ┃ ┃ ┃ ┃ ┃ ┃ 1 5 ┃ 1 5 ┃ 1 5 ┃ 1 5 ┃ ┃ ┃ ┃
┃ ┃ 100 ┃ ┃ 25 ┃ 15 ┃ 1 5 ┃ ┃ ┃ ┃ ┃ ┃ ┃ ┃
┃ ┃ ┃ MW ┃ ┃ ┃ ┃ ┃ ┃ ┃ ┃ ┃ ┃ ┃
┃ ┣━━━━━┫ ┣━━━╋━━━╋━━━╋━━━╋━━━╋━━━╋━━━╋━━━╋━━━╋━━━┫
┃ ┃ 200 ┃ ┃ 30 ┃ 20 ┃ 20 ┃ 20 ┃ 20 ┃ 20 ┃ ┃ ┃ ┃ ┃
┃ 机 ┃ ┃ ┃ ┃ ┃ ┃ ┃ ┃ ┃ ┃ ┃ ┃ ┃
┃ ┣━━━━━┫ ┣━━━╋━━━╋━━━╋━━━╋━━━╋━━━╋━━━╋━━━╋━━━╋━━━┫
┃ ┃ 300 ┃ ┃ 35 ┃ 25 ┃ 25 ┃ 25 ┃ ┃ ┃ ┃ ┃ ┃ ┃
┣━━━╋━━━━━╋━━━╋━━━╋━━━╋━━━╋━━━╋━━━╋━━━╋━━━╋━━━╋━━━╋━━━┫
┃ ┃ 200 ┃ ┃ 20 ┃ 1 5 ┃ 15 ┃ 15 ┃ 1 5 ┃ 15 ┃ l5 ┃ 1 5 ┃ 15 ┃ 1 5 ┃
┃ 锅 ┃ ┃ ┃ ┃ ┃ ┃ ┃ ┃ ┃ ┃ ┃ ┃ ┃
┃ ┣━━━━━┫ ┣━━━╋━━━╋━━━╋━━━╋━━━╋━━━╋━━━╋━━━╋━━━╋━━━┫
┃ ┃ 410 ┃ ┃ 25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 ┃ ┃
┃ ┃ ┃ t/h ┃ ┃ ┃ ┃ ┃ ┃ ┃ ┃ ┃ ┃ ┃
┃ ┣━━━━━┫ ┣━━━╋━━━╋━━━╋━━━╋━━━╋━━━╋━━━╋━━━╋━━━╋━━━┫
┃ ┃ 670 ┃ ┃ 30 ┃ 25 ┃ 25 ┃ 25 ┃ 25 ┃ 25 ┃ ┃ ┃ ┃ ┃
┃ 炉 ┃ ┃ ┃ ┃ ┃ ┃ ┃ ┃ ┃ ┃ ┃ ┃ ┃
┃ ┣━━━━━┫ ┣━━━╋━━━╋━━━╋━━━╋━━━╋━━━╋━━━╋━━━╋━━━╋━━━┫
┃ ┃ 1000 ┃ ┃ 35 ┃ 30 ┃ 30 ┃ 30 ┃ ┃ ┃ ┃ ┃ ┃ ┃
┣━━━╋━━━━━╋━━━╋━━━╋━━━╋━━━╋━━━╋━━━╋━━━╋━━━╋━━━╋━━━╋━━━┫
┃ ┃ 50 ┃ ┃ 2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电 ┃ ┃ ┃ ┃ ┃ ┃ ┃ ┃ ┃ ┃ ┃ ┃ ┃
┃ ┣━━━━━┫ ┣━━━╋━━━╋━━━╋━━━╋━━━╋━━━╋━━━╋━━━╋━━━╋━━━┫
┃ ┃ 1 00 ┃ ┃ 20 ┃ 10 ┃ 1 0 ┃ 10 ┃ 10 ┃ 10 ┃ 10 ┃ ┃ ┃ ┃
┃ ┃ ┃ MW ┃ ┃ ┃ ┃ ┃ ┃ ┃ ┃ ┃ ┃ ┃
┃ ┣━━━━━┫ ┣━━━╋━━━╋━━━╋━━━╋━━━╋━━━╋━━━╋━━━╋━━━╋━━━┫
┃ ┃ 200 ┃ ┃ 25 ┃ 15 ┃ 1 5 ┃ 15 ┃ 15 ┃ 15 ┃ ┃ ┃ ┃ ┃
┃ 气 ┃ ┃ ┃ ┃ ┃ ┃ ┃ ┃ ┃ ┃ ┃ ┃ ┃
┃ ┣━━━━━┫ ┣━━━╋━━━╋━━━╋━━━╋━━━╋━━━╋━━━╋━━━╋━━━╋━━━┫
┃ ┃ 300 ┃ ┃ 25 ┃ 15 ┃ 1 5 ┃ 1 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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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 长 ┃ 每厂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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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使用标准时按机组容量由大到小顺序编号。机组台数多于标准编号范围时,可以循环使用标准。
4.1.1.1.3机炉分控、电气集中监控(母管制)
工作范围:汽轮机、锅炉、发电机主辅设备(包括主厂房消防设备)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
岗位包括:值长、班长、汽轮机司机、副司机、辅机值班员,锅炉司炉、副司炉、辅机值班员,电气主值班员、副值班员、辅助值班员。
定员标准:见表2。
表2机炉分控、电气集中监控机炉电运行人员定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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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 位 ┃ 计算单位 ┃ 定 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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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班长 ┃ 每厂房 ┃ 5 ┃
┃ 汽 ┃ ┃ ┃ ┃
┃ ┣━━━━━━━━╋━━━━━━━━━━━━╋━━━━━━━━━┫
┃ ┃ 司机 ┃ 每台机 ┃ 5 ┃
┃ ┣━━━━━━━━╋━━━━━━━━━━━━╋━━━━━━━━━┫
┃ ┃ 副司机 ┃ 每两台机 ┃ 5 ┃
┃ 机 ┃ ┃ ┃ ┃
┃ ┣━━━━━━━━╋━━━━━━━━━━━━╋━━━━━━━━━┫
┃ ┃ 辅机值班员 ┃ 每两台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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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班长 ┃ 每厂房 ┃ ┃
┃ 锅 ┃ ┃ ┃ 5 ┃
┃ ┣━━━━━━━━╋━━━━━━━━━━━━╋━━━━━━━━━┫
┃ ┃ 司炉 ┃ 每台炉 ┃ 5 ┃
┃ ┣━━━━━━━━╋━━━━━━━━━━━━╋━━━━━━━━━┫
┃ ┃ 副司炉 ┃ 每台炉 ┃ ┃
┃ 炉 ┃ ┃ ┃ 5 ┃
┃ ┣━━━━━━━━╋━━━━━━━━━━━━╋━━━━━━━━━┫
┃ ┃ 辅机值班员 ┃ 每台炉 ┃ 5 ┃
┣━━━━╋━━━━━━━━╋━━━━━━━━━━━━╋━━━━━━━━━┫
┃ ┃ 班长 ┃ ┃ 5 ┃
┃ ┣━━━━━━━━╋━━━━━━━━━━━━╋━━━━━━━━━┫
┃ ┃ 上值班员 ┃ 每个控制室 ┃ 5 ┃
┃ ┣━━━━━━━━╋━━━━━━━━━━━━╋━━━━━━━━━┫
┃ 电 ┃ 副值班员 ┃ 每个控制室 ┃ 5 ┃
┃ ┣━━━━━━━━╋━━━━━━━━━━━━╋━━━━━━━━━┫
┃ ┃ ┃ 每个控制室 ┃ 10 ┃
┃ 气 ┃ ┃ ┃ ┃
┃ ┃ ┣━━━━━━━━━━━━╋━━━━━━━━━┫
┃ ┃ ┃ 超过四台机每增设 ┃ ┃
┃ ┃ 辅助值班员 ┃ ┃ 5 ┃
┃ ┃ ┃ 两台机增加 ┃ ┃
┃ ┃ ┣━━━━━━━━━━━━╋━━━━━━━━━┫
┃ ┃ ┃ 厂用盘不在主控室的增加 ┃ 5 ┃
┣━━━━┻━━━━━━━━╋━━━━━━━━━━━━╋━━━━━━━━━┫
┃ 值 长 ┃ 每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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