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修正具体指标。考评工作组完成现场考评,对考评工作方案拟定的具体指标进行修正和调整,并将修正和调整后的具体指标及时反馈给被考评单位,被考评单位应根据修正和调整后的具体指标完善自评报告。
第二十三条 撰写和提交绩效考评报告阶段
(一)形成初步考评结论。考评工作组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立场,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和计算的初步考评结果,撰写考评初步分析报告。
(二)完成正式的考评报告。初步考评结果反馈被考评单位,由被考评单位核实确认后,形成正式的考评报告。
(三)提交报告。绩效考评报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国家林业局,绩效考评报告包括考评结论、问题和建议等。
(四)总结建档。考评工作完成以后,国家林业局组织考评工作组和相关单位进行工作总结,并将绩效考评报告的相关资料建立工作档案。
第六章 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第二十四条 国家林业局根据考评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并对绩效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十五条 被考评单位应将考评结果作为编报下年度预算的依据,并认真分析考评结果,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六条 国家林业局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绩效优良的被考评单位,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无正当理由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或绩效较差的被考评单位,暂缓或停止安排下年度相关项目预算。被考评单位不积极配合绩效考评工作,或逾期不报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第二十七条 为增强政府公共支出的透明度,国家林业局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门绩效考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将绩效考评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7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开展之日起执行。
附1:国家林业局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指标参考一览表
一级指标
(分值)
| 二级指标
(分值)
| 三级指标
| 备注
|
指标名称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业务指标
(60)
| 目标设定情况
(10)
| 依据的充分性( )
| 充分、基本充分、不充分
| 共性指标
|
目标的明确度( )
| 明确、基本明确、不明确
| 共性指标
|
目标的合理性( )
| 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
| 共性指标
|
完成的可能性( )
| 可能、基本可能、不可能
| 共性指标
|
目标完成程度
(20)
| 目标完成程度( )
| 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
| 共性指标+个性指标
|
目标完成质量( )
| 高、一般、低
| 共性指标+个性指标
|
完成的及时性( )
| 及时、基本及时、不及时
| 共性指标
|
验收的有效性( )
| 有效、基本有效、无效
| 共性指标
|
组织管理水平
(5)
| 管理制度保障( )
| 有保障、基本保障、无保障
| 共性指标
|
机构人才保障( )
| 有保障、基本保障、无保障
| 共性指标
|
效益实现情况
(15)
| 经济效益( )
| 好、较好、一般、不明显
| 个性指标-实例说明
|
生态效益( )
| 好、较好、一般、不明显
| 个性指标-实例说明
|
社会效益( )
| 好、较好、一般、不明显
| 个性指标-实例说明
|
可持续性影响
(10)
| 项目本身长远影响( )
| 有、不明显、没有
| 个性指标-实例说明
|
项目对外相关影响( )
| 有、不明显、没有
| 个性指标-实例说明
|
财务指标
(40)
| 资金落实情况
(12)
| 资金到位率( )
| 高(>95%)、一般(80%~95%)、低(<80%)
| 共性指标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 及时、基本及时、不及时
| 共性指标
|
财政投入乘数*( )
| 高(>80%)、一般(40%~80%)、低(<40%)
| 共性指标
|
实际支出情况
(12)
| 资金使用率( )
| 高(>90%)、一般(70%~90%)、低(<70%)
| 共性指标
|
支出的相符性( )
| 相符、基本相符、不相符
| 共性指标
|
支出的合规性( )
| 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
| 共性指标
|
会计信息质量
(4)
| 核算资料的完整性( )
| 完整、基本完整、不完整
| 共性指标
|
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
| 真实、基本真实、失真
| 共性指标
|
财务管理状况
(6)
| 制度的健全性( )
| 健全、基本健全、不够健全
| 共性指标
|
管理的有效性( )
| 有效、基本有效、不明显
| 共性指标
|
资产配置与使用
(6)
| 配置的有效性( )
| 有效、基本有效、不明显
| 共性指标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高(>90%)、一般(70%~90%)、低(<70%)
| 共性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