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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包括国内培训2.25万人、国外培训2500人、企业顶岗培训2.5万人,培训对象为全国非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教师。国内培训为期4周,采取集中培训、企业实践、小组研讨等形式组织,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培训任务由高职区域培训基地、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有条件的高校、单位和大中型企业承担。国外培训为期4周,主要学习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教育技术和课程开发手段。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2)组织开展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十二五”期间,各省(区、市)参照国家级培训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组织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培训的对象、内容和形式,要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适应,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需求相适应。各省(区、市)具体培训任务详见附件,分年度培训计划自行制订。

  中央财政根据各省(区、市)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师资培训工作。

  2.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2011-2015年,教育部、财政部组织遴选2万名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参加企业实践的对象是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35岁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为期6个月,采取“师带徒”模式,通过现场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交流研讨等形式实施,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并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

  各省(区、市)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制订本地区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的整体规划和配套措施,逐步形成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机制。

  3.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推进项目。

  2011-2015年,各省(区、市)要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兼职教师岗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量考评和薪酬补助机制,逐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中央财政将综合评价各省(区、市)兼职教师聘用工作进展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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