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各级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周密安排,以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为重点,着力培养一大批“双师型”专业骨干教师。按照中央、省(区、市)两级组织的方式,中央财政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中主要起引导和示范作用,各省(区、市)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对本地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科学规划,创新制度机制,努力提升本地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2.财政引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充分调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和教师个人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财政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3.突出重点,强化激励。各省(区、市)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着力解决教师专业教学能力不强、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比例偏低、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薄弱等突出问题,特别是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以及中西部、农村和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将重点向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且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机构倾斜。
4.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项目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价,提高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规范高效推进项目的实施。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经验,利用好师资培训包等前期项目成果,创新工作思路和模式,完善企业参与机制,推进各地区和培训机构不断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
四、计划内容
1.实施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组织开展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2011-2015年,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各5万人参加国家级培训。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教师。培训为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模式进行,主要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教育理论和专业教学方法。培训任务由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有条件大中型企业承担。在国家级培训基础上,选派2000名教师到国外进修8周,学习先进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法和课程开发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