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1年第2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1年6月15日 国质检监函[2011]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年3月至5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童鞋和童车等两类儿童用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190家企业生产的19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有154种产品抽查合格,36种产品抽查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1.1%。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3.7%、10%、76.3%,企业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2.3%、89.5%、77.9%。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童鞋。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川6个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检验了外观质量/感官质量、耐磨性能、剥离强度/帮底剥离强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外底硬度、鞋帮带拉出强度、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9个项目。
抽查的童鞋产品包括了35种儿童皮鞋、22种旅游鞋、23种皮凉鞋,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80%、 90.9%、78.3%。其中,35种儿童皮鞋中有23种明示执行QB/T 2880-2007《儿童皮鞋》标准,对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有害物质限量进行了明确要求,其余的12种产品执行QB/T 1002-2005《皮鞋》或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本次重点抽查了浙江温州、福建泉州、广东广州等3个童鞋生产集中区的生产企业,覆盖了我国童鞋的主要生产基地,被抽查企业占据了我国市场上主流童鞋品牌生产企业的80%以上。其中,抽查的福建省20家企业20种产品、广东省10家企业10种产品全部合格;抽查的浙江省22家企业22种产品中,有12钟产品质量不合格。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7批次产品存在同双鞋不对称或未标注中国鞋号问题,属于外观质量/感官质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耐磨性能不合格;2批次产品外底硬度项目不合格,是由于采用了成人鞋的配方生产外底,导致外底过硬,超过标准要求;2批次产品鞋帮带拉出强度和1批次产品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不合格,易开胶;1批次产品内垫耐摩擦色牢度不合格,出现鞋材褪色;1批次产品游离甲醛项目不合格,其游离甲醛含量检测值为212mg/kg(标准要求≤150mg/kg),是标准值的1.4倍。其中,最严重的是浙江省温岭市布谷鸟鞋厂生产的儿童皮鞋,共存在游离甲醛、整体外观、外底硬度等3项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