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实施,对口岸核心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港口)工作既是我国政府履行《
国际卫生条例》职责的具体体现和实践,更是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手段,也是检验检疫机关服务地方外向型经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一个重大举措。“十一五”期间,全国共成功创建了3个国际卫生机场,国际卫生机场的数量增加到8个,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创造性地提出了创建国际卫生港口工作,并成功创建了4个国际卫生港口。
(二)不断创新,把关能力进一步增强。
1.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检疫查验新模式。
2008年,根据对外贸易和卫生检疫自身发展的需要,总局实施了口岸检疫查验体制改革,调整入境人员入境健康申报制度。同时总局加强查验设施设备配备,引导各局完善口岸传染病防控体系,实现口岸主动发现病例,有效控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风险分析、检疫查验、国际邮轮检疫、疾病监测、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管理与政策等工作组,在多个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基础上,涌现出了如北京局“一化四机制”工作模式、深圳局“6+4+3”模式、广东局“三环一体”模式、云南局“3+1”模式等一批行之有效的查验新模式,真正做到既方便进出,又严格把关。2008年,依靠此模式广东局成功检出境内首例输入性基孔肯雅病例。
2.强化基础,全面推进口岸卫生监督工作。
总局制定并发布了《
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88号),在此基础上,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分级管理制度,提高了口岸食品安全执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外进一步加强了口岸媒介本底调查和所携带病原体检测工作。先后部署开展了两次全系统口岸8种媒介生物的本底调查,摸清了全国口岸媒介本底、种群分布、种群密度、季节消长。同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四大类10个项目推行了口岸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和微小气候监测,口岸卫生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3.与时俱进,有效开展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
2005至2010年,共购置678套核和辐射监测设备、400多套生物恐怖因子快速检测箱配置到口岸一线现场。初步形成了对出入境人员、行李、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等进行放射性监测和生物恐怖因子快速检测能力。仅2010年,各口岸发现核有害因子阳性案例861起,其中接受放射性诊疗人员623起,人员携带物47起,集装箱放射性超标191起,其中38批次退运,87批次转交环保部门处理,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
4.夯实基础,科研标准信息化建设明显加强。
“十一五”期间,审议确定卫生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148项,科研立项117项,发布实施行业标准122项。完善了《口岸卫生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创建了旅行健康网,修订完善《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鉴定检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使用《国际航行船舶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入境远洋航行船舶卫生监督评分系统等5个电子监管系统。
(三)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
1.强化考核,推进保健中心和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法定和非法定体检对象、强制性和推荐性预防接种项目,建立了出入境人员体检和预防接种健康咨询制度和申请制度,统一设计和启用了相关证书,明确了签发程序,并对签证人员进行备案和对药品、试剂、疫苗采购实行资质准入。二是加强了对保健中心监督管理工作。5年来,严格准入标准,先后关停了50个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保健中心,新批准4个,使全系统保健中心数量从原来的214个减为168个,实现了优胜劣汰、效能提升。部署开展了为期3年的飞行检查,对全系统保健中心的工作进行考核。设计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机构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实施实验室分级管理制度,设立重点实验室、区域实验室、常规实验室,加大投入,配备了先进的设施设备,构建三级实验室网络,基本覆盖卫生检疫主要业务。
2.优化程序,不断完善业务管理工作制度。
以全国生产安全月为契机,开展“口岸卫生处理安全月”活动,完善卫生处理药品、器械的筛选和评审制度,优化了卫生处理流程,编制了工作人员操作手册,开展卫生处理技能比赛,有效保证卫生处理工作五年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制订口岸核生化因子检测实施技术方案、监测规程、判定标准和处置措施,增强了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工作的规范性。与国家环保部联合下发了环保用微生物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特殊物品监管制度,不断提升一线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3.加强培训,着力提升专业队伍技术水平。
总局举办了新发传染病防治、卫生处理技术、口岸核生化因子监测技术、医学媒介生物监测检测技术、卫生检疫信息化等培训班。同时,特别加大了国际间合作培训,组织4批80余人赴欧盟、WHO等培训。此基础上,总局和各局还组织开展了大量有针对性竞赛和演练,先后举行了卫生处理、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同时开展了核生化、反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大量应急演练。五年来,共组织各类培训100多次,培训人员5000多人,演练157次,参演人员3705人,有效提高了卫生检疫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队伍素质。其中,2007年口岸反核和辐射恐怖事件处置演练、2008年奥运口岸卫生安全保障演练,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