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法律事务部
负责公司对外经济合同与协议的规范审查;为公司系统的有关部门和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公司商标、商誉和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诉讼和公司系统内其他重大诉讼案件。
15.国际合作部
负责制定公司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引进的有关政策、管理办法及交流活动中的联络工作;负责公司对外贷款项目的国际投招标工作;负责管理公司日常行政外事活动;负责管理公司涉及港澳台地区的事务活动。
16.离退休干部工作部
制定公司系统老干部工作规划,指导公司系统老干部工作,并负责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公司本部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17.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
负责公司本部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会、共青团工作;指导公司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公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18.监察局(与中纪委派驻纪检组合署办公)
监督公司本部和公司系统领导成员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情况;协助党组指导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监察、纪检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举报、控告及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公司纠风办和企廉办的日常工作。
19.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负责国家电网的调度运行,直接调度国家电网及有关的电厂;管理大型水电厂的水库调度、水情测报;负责跨大区和省际间电力即期交易;负责全国中、短期电力负荷预测,编制国家电网的运行计划;依法对全国电网实施调度管理,协调各局部电网的调度关系;负责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和电力专用通信业务的管理;参与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的研究和策划;负责电力燃料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公司本部定员为460人(不含电网建设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监察局的定员,按有关规定另行核批。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总经理助理3名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各1名。公司本部各部、局、中心领导职数一般为一正两副,业务量较少的部门一正一副,业务量较大的部门也可一正三副(称主任、副主任或局长、副局长)。
四、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图
见附图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