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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
(1999年3月10日 国电人劳[1999]112号)


  《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已经公司党组和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人事劳动局联系。

  附件: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

  附件:
  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加快国家电力公司实体化进程,增强经济实力和控制力,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的性质和功能定位以及第二步改革的目标,提出以下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
  一、职能部门机构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突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遵循现代企业的运作规律,以现代化国际一流大公司为目标。
  2.原则
  政企分开、转变职能、平稳过渡、分权制衡、责权对应、精干高效、职能分解重组、职能互不交叉。
  二、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国家电力公司本部职能机构设十六部一办一局一中心。具体方案如下:
  1.总经理工作部
  协助公司领导协调公司本部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公司日常事务;负责公司系统体制改革;负责公司公共关系联络、形象战略、新闻宣传及公司本部有关具体事务的管理。
  2.战略研究与规划部
  研究拟订公司经营战略、发展战略和改革战略;拟订电力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国电网建设与联网规划;负责电力项目初可研工作;负责电力综合性改革与国内外电力市场研究;受委托负责电力工业综合统计与分析。
  3.人事与董事管理部
  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与工作协调;负责各子公司、控股公司领导班子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公司本部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管理;负责后备干部的队伍建设;组织制定经营者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4.人力资源部
  研究公司系统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电力企业减人增效、下岗分流、再就业、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公司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拟订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并负责工资管理工作;制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直属高校的管理;指导推动公司系统的多种经营。
  5.财务与产权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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