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残联计划财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厅函〔2011〕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中国残联直属单位,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为全面总结“十一五”计划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经报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召开全国残联计划财务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十一五”计划财务工作,部署“十二五”计划财务工作任务。
(二)《
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解读与台账工作布置。
(三)部分省市工作经验交流。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主管财务工作的理事长、财务负责人、负责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业务处长或业务骨干一人。
中国残联直属单位、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财务负责人。
三、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1年11月8日-11日,8日报到,11日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