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通知
(2011年4月12日 国质检科联[2011]163号)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你局筹建的“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按要求通过了认监委组织的“三合一”评审和授权,并经总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合格。现批准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式成立。
一、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的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