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关于“万达广场”2012年全国女子足球联赛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协会、女足俱乐部、广州军区体工队:
根据2012全国女子足球竞赛计划安排,“万达广场”2012年全国女足联赛将于4月-10月进行。全国女子足球联赛为全国女足最高级别联赛,为确保全国女足联赛的质量与水平,现将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万达广场”2012年全国女足联赛参赛和承办工作:
一、日期:
2012年4月2日-10月18日
二、参赛单位:
上海、天津、大连、江苏、北京、河北、长春、四川、解放军、山东、武汉、浙江、河南、陕西、广东、新疆
三、赛程安排:(附后)
四、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参赛运动队应严格执行2012年全国女足联赛竞赛规程中的各项规定。
(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已在中国足协完成年度注册的各女足队伍必须参加2012年全国女足联赛,否则将不具备参加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女子足球项目报名资格(市代表队可代表省、自治区)。
(三)请各承办赛区根据联赛相关要求尽早确定承办地点和赛场(场地要求附后),并于2012年2月15日前上报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届时将由女足联赛委员会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承办资格。
(四)各参赛队伍应务必于2012年3月1日前将队伍报名单(身高、体重、出生年月日、场上位置、参赛证号)一式两份加盖会员协会章、医务章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并以电子版方式发至zchy777@126.com以便制作联赛秩序册使用。
(五)各承办单位请于3月1日前将2012年全国女足联赛委员会名单(表附后)以传真方式传至中国足球协会。传真号码:010-59290311。
(六)中国足协将向承办赛区提供每站竞赛包干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足,确保联赛各站比赛圆满成功。
(七)联赛规程及相关表格可到中国足协官方网站下载,地址:www.f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