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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络员职责》的通知(2011修订)

中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络员职责》的通知
(供销党组纪字[2011]18号)


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

  总社自2005年在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络员制度以来,各单位党组织非常重视和支持,积极推荐党委(支部)的班子成员或办公室主任(部务秘书)担任联络员,为健全总社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网络,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络员职责和承担任务的要求,原印发的《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职责和任务》中有的内容需做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为此,我们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印发的《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职责和任务》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络员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与总社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联络工作。

  二、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传达、汇报总社有关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建议。配合做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协调工作。

  三、了解、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总社布置的相关工作在本单位落实情况、广大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积极向总社纪检监察部门提供信息。

  四、配合本单位党组织做好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教育。协助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五、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向广大党员干部宣传党和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反腐倡廉、勤政廉政代表人物的先进事迹,宣传本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做法、成效、经验、先进人物事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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