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系数测算工作的通知
(2011年3月17日 质检办量[2011]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做好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系数测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系数的准确关系到油品的公平交易,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保证测算工作的质量。
二、为做好本次折算系数测算工作,总局组织起草了《汽、柴油质量与体积换算系数确定方法》(见附件),经专家组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在组织测算工作中,质检系统的参与人员要注意数据的管理,不得对外泄露。
四、测算工作完成后,由各局向当地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报送测算的折算系数,有关数据不得对外泄露。
五、由于延迟印发了《汽、柴油质量与体积换算系数确定方法》,经与有关部门商议,决定将原定完成测算工作时间延至2011年4月30日前。
六、测算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总局计量司或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联系。
计量司联系人:
陈伦仁 电话:010-82261847 18910937511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联系人:
于 梅 电话:64524604 13671233372
刘子勇 电话:64524627 13701306838
附件:汽、柴油质量与体积换算系数确定方法
附件:
汽、柴油质量与体积换算系数确定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本次为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成品油(指汽油和柴油,以下简称油品)质量与体积换算系数的确定。
2.技术依据
GB/T 1884-2000《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1885-1998《石油计量表》
GB/T 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