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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潘玮柏、韩国歌手李贞贤、郑在娟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潘玮柏、韩国歌手李贞贤、郑在娟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934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65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美国歌手潘玮柏、韩国歌手李贞贤、郑在娟,于2011年10月29日到江苏省连云港市射阳县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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