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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卫士”宣传活动的通知

  4.心系群众、服务社会,化解矛盾,维护权益,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是人民群众权益的维护者。

  5.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勤于学习,以身作则,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具有良好的个人素养,是优秀品质的示范者。

  六、活动步骤

  1.推荐人选。12月31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本地区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推荐3名典型人物并上报事迹材料(推荐时要进行排序)。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直接进行考察,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其材料客观、真实、感人。

  2.确定宣传对象。2012年1月20日前,部组织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媒体记者,对推荐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10-15名宣传对象。

  3.在国土资源报、部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进行宣传,同时协调中央主流媒体作报道。

  4.部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会议当天邀请中央主流新闻媒体报道。

  七、广泛宣传

  活动期间,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借助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本地拟推荐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活动开展情况。

  八、事迹材料

  被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内容要客观、真实、生动、具体,对典型人物要进行深度挖掘、准确定位,不面面俱到,不人为拔高。事迹文字材料(4000字以内,可附图片、影像资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填写“国土资源执法卫士”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事迹材料另附。推荐材料(含电子版)请于12月31日前报送部执法监察局检查指导处。

  联系人:蒙 斌 010-66558332

  刘振国 010-66557875

  传 真:010-66558345、66558332

  邮 箱:zfjzdc@mail.mlr.gov.cn

  附件:“国土资源执法卫士”推荐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国土资源执法卫士”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曾受

过表

彰的

情况

 

主管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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