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卫士”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1〕1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用地,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树立执法监察权威,有效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涌现了不少先进人物典型。为了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先进典型,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社会,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卫士”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将保护耕地节约用地观念深入人心,并形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上下联创齐争,通过组织推荐、遴选、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弘扬正气,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大力倡导严格执法、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形成保护资源、节约资源、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承办单位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国土资源报社。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下旬至2012年3月上旬。
四、宣传对象
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从事执法监察的在职在编人员(包括执法监察机构和专业队伍的工作人员)中,执法检查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典型人物。
五、宣传对象须具备的条件
1.严格执法,敢于碰硬,铁面无私,坚决查处,勇挑保护国土资源的重担,是国土资源的忠诚守护者。
2.善于攻坚,知难而上,锐意进取,推进创新,着力破解执法监察“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是勇破执法监察“三难”的攻坚者。
3.深入一线,踏实工作,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业,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事业的忠实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