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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上报2011年长江流域等四个防护林工程建设总结材料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上报2011年长江流域等四个防护林工程建设总结材料的通知
(造工函〔2011〕60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大连、宁波、厦门、青岛市林业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为做好2011年长江珠江流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总结,科学谋划2012年度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联合下达的防护林工程2010年、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发改投资〔2010〕1222号、发改投资〔2011〕1362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央投资分解计划和防护林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对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长江等四个防护林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二、总结内容
  (一)2010年、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设资金、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二)工程实施情况
  1、投资完成情况。包括2010年、2011年投资计划中央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社会投资等资金筹措和完成情况及群众投工投劳情况。
  2、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对2010年、2011年投资计划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任务和低效林改造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重点对任务完成比例、营造质量进行深入分析。
  3、工程管理情况。包括会议部署、管理制度、规划设计、技术标准、工程监理、招投标、人员培训、检查验收、科技推广、效益监测、舆论宣传等情况。
  4、涉及洞庭湖、鄱阳湖、太湖、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建设和沿海基干林带、红树林建设等重点内容的省、市,要围绕上述内容重点总结。
  (三)工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各项工程建设政策执行、资金筹措、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技术支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四)2012年工程建设安排和有关建议
  根据国家林业局和本地区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有关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提出2012年长江等防护林工程建设的工作安排,包括思路、目标、任务、布局、重点和保障措施以及政策建议。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总结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总结工作按期完成。各省、市总结材料包括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表1-4),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造林绿化管理司,电子文件发送至下列邮箱。
  联系人:王福祥、马育明
  电 话:010-84238518、84238517、84238587(传真)
  邮 箱:wfx0635@sohu.com

  附 件:
  表1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分解落实情况统计表
  表2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造林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3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4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重点地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件:
  表1: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分解落实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亩、万元
 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
年度投资年度建设任务年度投资年度建设任务年度投资年度建设任务年度投资年度建设任务
中央地方小计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中央地方小计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中央地方小计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中央地方小计人工造林封山育林
合 计2010年计划                    
2011年计划                    
**县(市、区)2010年计划                    
2011年计划                    
**县(市、区)2010年计划                    
2011年计划                    
**县(市、区)2010年计划                    
2011年计划                    
……                     
                     
……                     
                     
……                     
                     
……                     
                     
……                     
                     
注:未列入2010年、2011年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省、计划单列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防护林工程建设计划填写“2011年计划”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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