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残联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残联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残疾人工作者学法守法用法。加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保障残疾人权益基本法律知识培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推广使用《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实用系统--全国残联系统普法用法实用软件》。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制度,将残联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其依法服务残疾人、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对广大残疾人的法制宣传。各级残联应当根据残疾人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把《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使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能够积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各级残联、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要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院等单位和社区、乡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残联在为残疾人提供培训、法律救助服务,接待残疾人来访、处理残疾人来信来电和网上信访过程中,要向残疾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服务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残疾人行动障碍、交流障碍等特殊情况,各级残疾人组织要积极开展送法进残疾人家庭活动,送法上门。

  (四)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积极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各级残联应积极推动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列为各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积极参与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抓住残疾人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的关键时期,把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过程当作宣传残疾人法律法规的过程。进一步加强与执法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实现在相关执法活动中对残疾人权益的充分保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