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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2012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试行)

  一、报名
  1.组织机构
  我部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负责组织网上预报名及录取审核工作;委托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承办内地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现场报名确认、报名资格审核及招生宣传等工作。
  2.报名资格
  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
  (1)2012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届考生;
  (2)2012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应届考生,且愿意按照内地高校要求完成相应学制学习;
  考生所持证件需在有效期之内。
  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内地高校及专业的招生章程,了解其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
  3.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2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考内地63所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在2012年2月20日-3月5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络服务平台报名网址(http://www.ecogd.edu.cn/lzbm/ks/index.jsp)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校志愿、专业志愿等)。网络预报名后,考生须在3月1-15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打印好的报名表格、考生电子相片(格式:JPG:大小:168*240像素,10K以内)、相关身份及学习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校长推荐书、校长推荐计划表格等),并缴付报名费用(报名费标准可参考香港八所资助院校的收费标准制订)。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凭考生身份证、本人身份证、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代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4.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需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在内地63所对港免试招生高校中填报4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二、复试
  1.复试方式
  各高校可根据考生报考材料组织面试形式的复试,除个别特殊专业需进行专业加试外,不再进行其他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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