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19”重大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管三〔2011〕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1年11月19日14时左右,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15人死亡、4人受伤。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新泰市楼德镇新泰市化工园区内,原为泰安市双丰化肥有限公司,始建于1966年,2009年被山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收购为全资子公司。企业固定资产7000余万元,员工600余人。主要产品的年生产能力为合成氨8万吨,尿素10万吨,三聚氰胺(商品名为密胺)3万吨,甲醇1.5万吨。2005年3月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3月、2011年3月两次延期换证。
这次发生事故的3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由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系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资质)设计,于2011年7月投料生产,主要生产原料为尿素、二氧化碳,辅助材料为熔盐、道生油(含联苯26.5%、联苯醚73.5%,也称导生油)。生产工艺为气相淬冷法,即:由液体尿素在反应器内遇载气(二氧化碳,0.25Mpa,400℃),转化为三聚氰胺。该装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其产品和主要原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二、事故简要经过
11月19日7时左右,操作人员发现作为装置换热载体的道生油储罐内压力偏高,怀疑位于四楼平台的道生油冷凝器泄漏。7时30分左右,三聚氰胺装置停车、道生油降温、在冷凝器气相入口和液相出口加装盲板后,由设备制造厂家对漏点进行焊接并经水压试验合格。为尽快完成维修任务,车间组织两个班的保全工和有关人员共19人(均为企业内部员工)在现场同时进行拆除冷凝器气相入口盲板和冷凝器封头复位作业。14时左右,维修人员在拆除盲板时发生爆燃,造成4人当场死亡、15人受伤,其后受伤人员中又有1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