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设。着力建立高效的领导工作机制、有效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顺畅的协作执法机制、完善的群防群控机制、科学的信息技术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动态监控、严厉打击、有效遏制传销的目标。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进宣传教育的日常化,加大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主动抵制传销,实现打击传销的源头治理。切实强化直销规范,坚持从严监管、从严规范,努力促进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十四)强化广告监管。突出整治重点,深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广告虚假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广告监管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广告监测、广告审查、违法广告公告、广告暂停发布、广告市场退出等制度,不断提高广告综合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广告监测机构和监管网络建设,构建全国的广告监管网络。
(十五)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为重点,加大商标行政执法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力度,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完善区域协作。逐步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统一,依法、规范、高效的商标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
五、更加关注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十二五”规划强调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指明了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的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紧密相关。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关注和改善民生、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工作。
(十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工作,更加重视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具有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双重性质、工作涉及面广、组织体系完备、管理手段多样化等优势,切实做到在服务发展中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以监管效能的提高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社会管理任务。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与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源头治理体系建设、动态协调机制建设、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充分发挥个协、消协等协会作用,完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点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十七)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大力推进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完善省市两级12315中心功能,建设完成总局、省局两级 12315数据分析中心和总局、省局、市局三级 12315数据库,加快推进12315中心标准化和效能化建设。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努力实现“一会两站”全覆盖,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扩大12315“五进”社会覆盖面,努力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提高消费维权、效能,既注重个体维权,也注重群体维权;既注重消费维权,也注重行业规范。积极建立跨区域消费纠纷调解和执法协作机制,积极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联动机制。按照职责依法强化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商品质量监测、日常巡查、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追溯等监管制度,建立大要案件督办协办和区域执法协作、全国联动协调机制,依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引导消费者健康文明消费和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在全社会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健全完善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消费维权社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