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好今年的工作,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扎实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现在起到12月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调研的目的和任务
一是推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贯彻落实。按照中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的要求,“全面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宣传学习和贯彻国务院第165次、167次、173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宣传学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张德江副总理最近就安全生产工作所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坚强决心和决策部署广泛深入人心、深入贯彻落实。
三是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基本精神和目标要求,督促指导各地统筹谋划好安全发展宏观战略,搞好与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运用先进技术完善安全设施,健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四是推动今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通过调研,深入了解、切实掌握今年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确保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就进一步做好明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扎实推动安全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