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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先进工作者
  (1)成绩突出。注重协调,努力为“双学双比”活动创新发展出谋划策,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
  (2)创新有为。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受益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广。
  (3)服务有效。热心为农村妇女提供信息、科技和营销等服务,在提高农村妇女素质、推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工作中成效明显。
  (4)获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 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十大绿化女状元”、“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
  1.符合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评选条件。
  2.事迹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显著,更具典型性、示范性和先进性。
  3.原则上应荣获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和“三八绿色奖章”称号(含本次推荐)。
  四、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31日前各省推荐申报。
  2.2012年1月1日-20日收集整理申报材料。
  3.2012年1月20日-31日审核各省区市材料。
  4.2012年2月1日-10日组织开展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全国“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评审。
  5.2012年2月11日-18日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6.201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集体、女农民参评比例不低于80%(含80%);司局级以上(含司局级)单位、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2.十大状元推荐。各省区市可根据条件,分别推荐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全国“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候选人各1名,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力求特色鲜明,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内容生动。
  3.材料报送。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各省区市妇联要认真审核汇总,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3份)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邰烈鸿 易 虹 崔力娜 薛治安
  电话:010-65103195、65103199、65103197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5号441房间
  邮编:100730E-mail:nongcun441@sina.com

  附件:1. 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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