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身投保业务虚挂中介业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10年将集团公司、总公司及自身下属各分支机构投保的自有车辆、楼宇、计算机设备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记录为中介业务列支手续费,涉及149张保单,保费222.62万元。
(五)虚列中介业务费用
103个机构中,有37个基层保险公司通过虚增相关费用列支中介业务等支出2449.33万元,占全部非法套取资金的30.37%。其中,6个基层保险公司非法套取资金额超过100万元,共计1478.31万元。
中国保监会和保监局依据《
保险法》、《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从严处理原则,依法处理保险公司各级各类管理人员87名。其中,处罚省公司高管人员14人,罚款14人次计54.5万元;处理保险机构55个,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7家,涉及业务4项、销售渠道3个,最长期限达一年,罚款保险机构54家次计1014万元,单家机构最高罚款120万元;处罚保险中介机构54家,吊销经营许可证21家;向税务部门移送涉嫌偷漏税款的保险中介机构2家。
二、对部分严重违法保险机构的查处情况
(一)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业务、财务系统未如实记载中介业务信息,费用列支用途与经济事项不一致等问题。所属武汉中心支公司2010年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资金68.55万元,虚列费用94.97万元,以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支付手续费、向未签订代理合同人员支付手续费、虚增营销员311名领取手续费等方式套取手续费合计348.85万元。所属襄阳中心支公司通过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手续费、虚增营销员124名和向被保险人支付手续费等方式套取资金145.98万元,虚列费用173.84万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2.88万元。
湖北保监局依法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及所属机构合计罚款30万元,其中,对湖北分公司罚款5万元;对武汉中心支公司罚款15万元;对襄阳中心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总经理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
(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及所属相关机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2010年,将6434.31万元直销业务挂靠3家保险代理公司、1家兼业代理机构、6名营销员名下,套取资金511.19万元;承保某电力公司等5家单位的财产一切险业务过程中,保费发票金额合计1668.74万元,计入保费收入科目1334.66万元,截留保费334.08万元;所属郑州、新乡中心支公司指使代理公司和营销员作虚假书面证据和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