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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80号――关于公布2010年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电厂名单及处罚结果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80号)


关于公布2010年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电厂名单及处罚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76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令第31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2号)等文件要求,依据环境保护部组织实施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现场核查结果,现将2010年度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燃煤电厂核查及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一)内蒙古中电投霍煤鸿骏铝自备电厂

  位于内蒙古通辽市,现有8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200MW(2×50MW,2×100MW,2×150MW和2×300MW),2010年发电量72.4亿千瓦时,煤炭消费量663.6万吨,平均硫份0.51%。经核查核实,该电厂3号和4号机组采用两炉一塔半干法脱硫工艺,二氧化硫浓度长期超标排放。为逃避处罚,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数据,将超标排放浓度修改为达标排放浓度。全年综合脱硫效率为58.5%,全厂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20908吨。

  (二)河南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

  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现有2台600MW机组,2010年发电量62.3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278万吨,平均硫份为0.85%,全年享受国家脱硫电价补贴政策。经核查核实,该公司两台机组采用一炉一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由于实际燃煤硫份长期超过脱硫设施设计硫份,经常开启旁路运行,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现象严重;脱硫设施监测仪表故障长期不维修,运行参数混乱。为逃避处罚,人为修改脱硫设施运行历史数据,弄虚作假。两套脱硫设施全烟气投运率分别为82%和83.3%,综合脱硫效率均为70%,全公司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11449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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