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安监总培训〔2011〕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现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安全发展,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推动安全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宣传《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合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工作原则,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的,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线,以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