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应付利息”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利息费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包括: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含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尚未偿还的各项借款本金。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4)“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5)“递延收益”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本项目应根据“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6)“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非流动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7)“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的、构成小企业注册资本的部分。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8)“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资本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反映小企业(公司制)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小企业(外商投资)的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0)“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分配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的期余额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4.本表中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为:
行15=行1+行2+行3+行4+行5+行6+行7+行8+行9+行14;
行9≥行10+行11+ 行12+行13;
行29=行16+行17+行20+行21+行22+行23+行24+行25+行26
+行27+行28
行20=行18-行19;
行30=行15+行29;
行41=行31+行32+行33+行34+行35+行36+行37+行38
+行39+行40;
行46=行42+行43+行44+行45;
行47=行41+行46;
行52=行48+行49+行50+行51;
行53=行47+行52=行30。
(三)小企业利润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利润表
会小企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 行
次
| 本年
累计金额
| 本月
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1
|
|
|
减:营业成本
| 2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
|
|
|
其中:消费税
| 4
|
|
|
营业税
| 5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
|
|
|
资源税
| 7
|
|
|
土地增值税
| 8
|
|
|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
| 9
|
|
|
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 10
|
|
|
销售费用
| 11
|
|
|
其中:商品维修费
| 12
|
|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13
|
|
|
管理费用
| 14
|
|
|
其中:开办费
| 15
|
|
|
业务招待费
| 16
|
|
|
研究费用
| 17
|
|
|
财务费用
| 18
|
|
|
其中:利息费用(收入以“-”号填列)
| 19
|
|
|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
|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
|
|
|
其中:政府补助
| 23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
|
|
|
其中:坏账损失
| 25
|
|
|
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 26
|
|
|
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 27
|
|
|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 28
|
|
|
税收滞纳金
| 29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
|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
| | |
1.本表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利润(亏损)的实现情况。
2.本表“本年累计金额”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额。
本表“本月金额”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额;在编报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将“本月金额”栏改为“上年金额”栏,填列上年全年实际发生额。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实现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合计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小企业所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所提供劳务的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合计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4)“销售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6)“财务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7)“投资收益”项目,反映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置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8)“营业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当期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后的金额填列。如为亏损,以“-”号填列。
(9)“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金额。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10)“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金额。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11)“利润总额”项目,反映小企业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填列。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13)“净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填列。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4.本表中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为:
行21=行1-行2-行3-行11-行14-行18+行20;
行3≥行4+行5+行6+行7+行8+行9+行10;
行11≥行12+行13;
行14≥行15+行16+行17;
行18≥行19;
行30=行21+行22-行24;
行22≥行23;
行24≥行25+行26+行27+行28+行29;
行32=行30-行31。
(四)小企业现金流量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现金流量表
会小企03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 行次
| 本年累计金额
| 本月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
|
|
|
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
|
|
|
支付的职工薪酬
| 4
|
|
|
支付的税费
| 5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收到
的现金
| 8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 10
|
|
|
项 目
| 行次
| 本年累计金额
| 本月金额
|
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支付的
现金
| 12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
|
|
|
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
|
|
|
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
| 16
|
|
|
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
|
|
|
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
| 18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
|
|
|
四、现金净增加额
| 20
|
|
|
加:期初现金余额
| 21
|
|
|
五、期末现金余额
| 22
|
|
|
1.本表反映小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2.本表“本年累计金额”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额。
本表“本月金额”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额;在编报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将“本月金额”栏改为“上年金额”栏,填列上年全年实际发生额。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本期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②“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等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③“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
业本期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④“支付的职工薪酬”项目,反映小企业本期向职工支付的薪酬。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⑤“支付的税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本期支付的税费。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