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探索大气污染区域联防新机制。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达标,经国务院批准,环境保护部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6省(区、市)以及各协办城市建立了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监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北京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其中12天达到一级标准),创造了近10年来北京市和华北地区空气质量最好水平,完全兑现了奥运会空气质量承诺。除上海市出现一天轻微污染外,天津、沈阳、青岛和秦皇岛等奥运协办城市空气质量全部优良,满足了奥运会空气质量的要求。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得到了国内外的肯定和赞誉,为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高排放、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建立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提高了铁合金、焦化、电石等10多个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建立了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实施经济补偿政策,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力度。2007-2008年,全国共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水泥1.05亿吨、炼铁6000万吨、炼钢4300万吨、焦化6445万吨、土焦4700万吨、火电装机3107万千瓦,有力地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与2000年相比,2008年单位GDP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下降了57%、76%和82.8%。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务院先后批准了汽车、钢铁等10个行业的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严格环境准入要求,严防“两高一资”项目的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在保增长的同时,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不动摇。
(五)清洁能源利用和节能工作扎实推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国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先后实施了“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清洁能源重点工程,积极鼓励核电发展。与2005年相比,2008年全国水电、核电和风电的使用量增长了37.2%,天然气的使用量增长了61.4%,新增的清洁能源替代了约1.1亿吨标准煤。能源节约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全国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与2005年相比,2008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0.08%,相当于近三年累计节约能源约2.9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29万吨。2006年以来,国家已安排170亿元支持农村沼气建设,建成农村户用沼气达3050万户,农村居住环境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