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关于我国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我国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批复


国家环境保护局、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我国加入一九八五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关于《公约》中文本译文存有错误订正问题,应当及时依照其程序予以解决。
  加入《公约》的通知手续由外交部办理。加入《公约》后,执行《公约》的日常事宜由国家环保局组织实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