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原则同意流域灌溉发展目标和重点灌区规划意见。长江流域是我国主要的农业生产基地之一,要进一步发展灌溉,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发展灌溉要正确处理巩固、改造和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现有灌溉设施的完善、配套和改造;积极进行中、低产田的改造:认真做好节约用水、节约用地工作,切实保护耕地,适当开垦宜农荒地,扩大灌溉面积。在保证重点地区发展的同时,要积极扶持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灌溉。要十分重视解决好人畜饮水困难地区的供水问题。
原则同意流域发展水产的方针、规划目标和分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水产事业。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的规划原则、治理要点和防治措施。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积极推进"的方针,实行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要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乱砍滥伐森林和陡坡开垦,改造坡耕地。修路、开矿、采石和进行其他基本建设,要有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加强对长江上游地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勘查、监测和预报,并积极开展工作,落实防治措施。
长江流域搞好国土绿化,加强林业建设十分重要。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是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一项重要工程,应按林业规划逐步落实。
八、《简要报告》中提出的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和弓I江济淮线路、从长江引水的地点和可能水量基本可行,可以作为各线路规划的基础。这三条引水线路已进行多年规划研究工作,应抓紧进行可行性研究,协调处理好有关部门、地方的关系,逐步实施;南水北调西线引水,应继续进行科研、勘探和规划等工作。
九、基本同意长江干流中下游河道整治原则和方向。长江干流两岸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带,中下游河道河势不稳,与沿江城镇建设、岸线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应在统一规划下,抓紧进行河道整治,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岸线,使两岸社会经济保持全面持久的稳定发展。
基本同意长江口整治原则。长江口是上海港及沿江各开放港口通向海洋的门户,滩槽冲淤复杂多变。综合开发整治长江口,涉及航运、防洪、、防风暴潮、滩涂及岸线利用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必须加强前期工作,在可能条件下安排一些紧迫工程。
《简要报告》提出的长江沿岸以上海、南京、武汉、重庆为中心的城镇群体的布局设想,可以作为有关城镇规划的研究基础。要解决好城镇防洪、供水、航运、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等问题,做到城镇规划与江河治理开发、岸线利用及港口建设相互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