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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的报告》的通知

  二、加强农业商品基地建设。农业是国营农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产业。无论农垦经济结构发生多大变化,都要重视农业。要围绕在本世纪末实现1000万吨商品粮、40万吨棉花这个大目标,搞好规划和基地建设。要增加农业投入,垦区和农场都要增加积累,建立农垦工业、商业支援农业的投入制度,提高农业投入的比重。对从事农业的职工,在承包合同中要有增加投入的要求。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农垦的粮食、棉花、天然橡胶、奶牛基地、绿色食品项目纳入"八五"计划,也请各级政府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菜蓝子工程"、利用外资等项目时,将国营农场纳入计划。为了鼓励各方面向农业投资,可实行投资同产品、效益挂钩的政策。农业投资的使用,要坚持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农机更新、改造中低产因为主,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发新的农业资源,扩大农业商品基地。
  三、保持农垦工业的健康发展。农垦工业已成为农垦经济的重要支柱。今后,农垦工业必须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必要调整。农垦工业发展的重点,是自有资源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农垦工业企业要立足当地资源,发挥地区优势,努力开发高需求、高创汇、高附加值的产品,从经营粗放型、产值速度型向集约型、质量效益型转变。为此,要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要努力开发新产品,带动产品结构的调整;要深化企业改革,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促进农垦工业的健康发展,请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予以指导和支持。
  四、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农垦商业是国营商业的-个组成部分,是国营农场农工商综合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
  目前农垦商业还很薄弱,制约了农垦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生产、流通一起抓,切实加强对农垦商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农垦农工商公司灾搞活商品流通方面的作用。农垦商业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垦区.面向社会的宗旨,把为垦区生产的户前、产中、产后服务作为根本任务。
  同时,要坚持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为外贸出口服务,坚持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经营、下决心改变目前农、工、商脱节的状况,向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条龙的方向发展,发挥综合经营的优势;要提高农垦商业职工队伍的素质,增强市场观念和竟争意识,加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垦商业的竞争能力;要加强各地农垦商业之间以及农垦商业与社会各方面的联合,有计划地在大中城市建立一些批发市场和商业网点,不断拓展经营范围和流通渠道,在全国建立起农垦商业信息网络和购销网络,切实把流通搞活。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垦商业的发展,保护农垦商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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