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西北地区经济规划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在地区开发上,要重点建设好“两带”和“四区”。

  (一)亚欧大陆桥西北沿线经济带。

  适应亚欧大陆桥货运量日趋增长的需要,积极建设大中城市集装箱营运设施,发展大宗货物的集疏、仓储等服务项目;抓紧完成北疆铁路西段的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提高阿拉山口站换装能力;加强铁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二)西北边境开放经济带。

  抓紧进行开放口岸和开放城市通往腹地的交通建设,提高现有公路等级,扩大口岸集疏能力;在边境口岸建立边境贸易市场;将伊宁、博乐、塔城建成各具特色的边境开放城市。

  (三)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

  要集中力量改组、改造现有加工工业,积极发展国家急需的机电产品和创汇产品,努力将这一地区建成具有较高科技水平的综合经济区,成为西北地区实现工业化的技术装备基地。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使农村经济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四)以兰州为中心的黄河干流沿岸地区。

  重点发展能源、石油化工、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等工业,充分利用大中型企业的技术装备优势和科研力量,抓好新产品的开发,努力将该地区建成原材料、机电设备制造和轻纺工业协调发展的产业聚集区。同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天山北坡地区。

  充分利用现有基础,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轻纺和电力工业。注重引进资金和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技术密集型产业,努力改善运输条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力争把该地区建成一个适应对外开放需要的综合性工业基地。

  (六)以拉萨为中心的“一江两河”中部地区。

  利用现有基础,重点搞好“一江两河”(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中部流域的开发,逐步将这一地区建设成为商品粮、副食品生产基地和轻纺、手工业生产基地,带动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发展。

  三、关于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政策。

  (一)国家制定了若干优惠政策,支持西北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西北各省(区)应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首先把国家已经给予的各项政策落实好,使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允许西北各省(区)在全国各地边境口岸建立外贸代理机构,直接进行贸易,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