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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西北地区经济规划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西北地区经济规划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二日)


  国务院原则同意国家计委《关于西北地区经济规划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西北地区经济规划问题的报告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一日)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六日,国家计委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了西北地区(包括西藏自治区)经济规划座谈会,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精神,研究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有利时机,使西北地区经济更快、更好地上一个新台阶。现就西北地区经济规划中一些重大问题报告如下:

  一、西北地区经济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西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国土面积共四百三十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五;人口八千二百多万,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七点二,少数民族人口占该区域人口的百分之二十。

  西北地区处于东亚与中亚的结合部,通过陇海、兰新铁路可以沟通沿海和边境口岸,双向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具有良好的对外开放前景。同时,该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工业后备基地。经过几十年的建设,该地区基本形成了以能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机械电子为主体的工业体系。旅游资源也很丰富。

  充分发挥西北地区的优势,加快其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可以为全国的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证;二是有利于增强我国的总体经济实力和在国际经济分工及竞争中的地位;三是对于我国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实施贸易多元化战略具有重要作用;四是对于改善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定,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二步、第三步战略目标意义重大。

  二、西北地区经济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设想。

  西北地区经济规划的基本思路是: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以市场为纽带,以外贸为突破口,联合起来走“西口”(即西部口岸);打通西北通道,进入中亚市场,逐步走向世界,以此带动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实现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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