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限期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今年发行国库券的利率,随着银行再次提高利率而相应提高。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完成今年国库券发行任务和做好兑付工作的通知》,必须在七月十五日以前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这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要广泛动员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购买,各专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要积极代销,再用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结余购买一部分。要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把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与发行有价证券挂钩,只有在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后,才可以发行国家计划安排的其他有价证券。
十、进一步完善有价证券发行和规范市场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股票、债券等证券发行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包括股票发行的试点企业个数)。已经批准股票境外上市的上海石化总厂等九个大企业,要继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顺利上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股票、债券不予审批。做好股票、债券异地交易的准备工作,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内部职工持股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要继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试点,严格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关于立即制止发行内部职工股不规范做法意见的紧急通知》,股权证要集中托管。要坚决取缔有价证券的黑市交易,维护合法、规范的市场交易活动。
十一、改进外汇管理办法,稳定外汇市场价格。在努力扩大外贸出口的同时,要加强对出口收汇的监督管理,完善和改进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建立进口付汇核销办法,加强结汇纪律,防止出口不结汇、推迟结汇和境外截留外汇,提高出口结汇率。要完善外汇上缴办法,保证中央必要的外汇需要。要改进和完善外汇留成制度,对实行现汇留成的试点单位加强现汇帐户管理。对留成的外汇额度和现汇,实行限期使用,防止囤积外汇。要采取多种措施控制进口规模,严格按国家规定控制进口减免税。严格对境外投资和其他外汇资本流出的审核监督。严格限制外币在国内市场的流通,取缔炒买炒卖外汇等投机活动。要严厉打击进口走私行为。同时,抓紧研究外汇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