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年第77号)
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2011年第七批)的公告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审查,并对环评专职人员发生变化的单位资质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将资质批准有关事项(2011年第七批)公告如下:
一、批准以下五家单位乙级资质(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二)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四)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五)武威市环境影响评估事务所
二、批准以下十家单位资质中的评价范围调整(调整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河北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四)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五)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六)青岛理工大学
(七)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八)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九)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十)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三、批准以下两家单位资质中的机构名称变更(变更后的机构名称详见附件一):
(一)河北安亿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四、批准以下七家单位资质延续(延续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一):
(一)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辽宁科技大学
(三)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四)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
(六)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同意以下17家单位资质中的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
(一)中绿实业有限公司
(二)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三)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四)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五)辽宁科技大学
(六)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八)建湖县蓝天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