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和完善市场秩序
要建立和完善快速、灵敏的重要副食品产销与价格监控制度,定期向社会反馈商品的供需与价格信息,引导生产和消费。“九五”期间国家储备肉和国家储备糖规模及相关政策保持不变。继续完善肉、糖等重要副食品的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制度。各地已建立风险基金制度的要不断完善,没有建立的要尽快建立。今后,凡是地方不建立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或资金不到位的,不得享受中央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各地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市场行为,统一交易规则;坚决打击车匪路霸,防止公路“三乱”,建立畅通无阻的“菜篮子”“绿色通道”。要加快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坚决取缔私屠滥宰,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公安、工商等部门对侵害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欺行霸市、牟取暴利等不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要加强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市场。
五、“九五”期间扶持“菜篮子”的政策
“九五”期间,各级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要对“菜篮子”工作继续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一)关于对“菜篮子”生产的扶持政策
1、各大中城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菜篮子”生产发展基金制度。要认真执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足额征收,专款专用。
2、可使用部分中央副食品风险基金扶持生猪、禽蛋生产,以增强抗御生产与市场波动的能力。
3、中央财政支农资金中每年安排的农村水产补助资金继续保留,并由财政部和农业部组织实施。
4、“九五”期间,国家计委每年安排固定资产贷款,用于蔬菜、畜禽、水产品等新品种开发和良种繁育及相关的生产设施利用、开发项目,以及跨区域合作的大型生产基地项目。
5、继续做好物资供应。秸秆氨化养畜的尿素、农用塑料薄膜、渔业生产用柴油、饲料工业生产用化肥,继续列入国家计划保证供应。
(二)关于对“菜篮子”流通环节的扶持政策
1、“九五”期间,国家计委每年安排固定资产贷款,专项用于南菜北运物流设施的建设。
2、“九五”期间,每年继续安排中央财政贴息贷款,用于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具体基建规模和贷款规模由国内贸易部商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及其他有关银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