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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二)建立粮食和副食品风险基金。要把中央和地方减下来的粮、肉、菜等专项补贴全额用于建立粮食和副食品风险基金,还要从其他方面筹措一些资金,充实风险基金,形成一定的规模。粮食风险基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筹集,粮价放开后减少的财政补贴,不得挪作它用,要全部用于建立风险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在3年内减下的扶持生猪生产“议转平”饲料差价款3.83亿元,要全部转为中央副食品风险基金,今年按1.28亿元安排,其余2.55亿元继续用于发展生猪生产、生猪产销一体化和种猪场;副食品价格放开后地方财政对副食品企业减少的亏损补贴,要全部转为地方生猪、蔬菜等副食品生产基金,已收回或挪用的必须恢复。各地及各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把粮食和副食品风险基金制度建立起来,保证各项基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形成一种机制,滚动使用,不断有所增加。

  (三)建立农副产品市场监控体系,强化农副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商业、粮食和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要把监控市场、平抑物价作为一项日常管理工作;国有商业、粮食企业要在农副产品的市场调控中发挥主渠道作用。

  四、关于粮棉购销与价格政策粮棉收购价格既要能够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要考虑整个市场物价的稳定。要进一步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把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继续实行棉花由供销社统一收购的政策(良繁区的棉花委托良种棉加工厂收购)。要积极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规范的棉花市场方案。要统筹安排棉花资源,有关部门要协同组织好棉花的调运与供应,保证重点需要。纺织企业要加快技术改造步伐,调整产品结构,加强管理,改进工艺,增加花色品种,提高经济效益,努力消化因棉花提价增加的成本开支。

  五、关于税收优惠政策对粮棉和副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对国有和集体商业企业批发粮、棉、油、饲料、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征收增值税后增加的税负实行退税,增收多少退多少,即收即退,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具体落实。在新税制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对国有粮食、副食品经营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的扶持政策。粮、棉、油、糖及化肥、农药等今年都要适当进口,增强国家和地方吞吐调剂的物质基础。为保证进口价格与国内价格大体一致,汇率并轨后对这些进口商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进口管理要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政策、统一价格、统一对外,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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