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修订会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修订会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1〕18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定于2011年11月10日-1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修订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讨论修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
  (二)讨论修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
  二、会议时间
  2011年11月10日-12日,会期3天,11月9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新园会所(地址:南京市新港经济开发区恒竞路8号)。
  四、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按会议回执(见附件2)填写抵达时间及航班(车次)等内容,以便安排会务和接站,并于2011年11月7日上午12:00前将会议回执反馈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 (综合处)和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
  (三)请参会人员携带手提电脑。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司
  韩兴军 王 瑾
  电 话:010-59957686
  传 真:010-59957794
  联系人: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王性云 13372018787
  李红玲 13372018670
  传 真:025-85502829

  附件:

  1.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修订会参会人员名单
  2.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修订会会议回执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修订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中西医结合医院组
  江苏省中医药局        孙志广
  中国中西医结合协会      穆大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