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认定青海省实现“两基”目标的意见
(教督函[2011]11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
根据你省的申请,按照《
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教育督导团组成督导检查组,于2011年10月13日至20日对你省“两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根据督导检查结果,经我部研究,认定你省实现了“两基”目标。
希望你省在实现“两基”目标后,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落实《
义务教育法》,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全局,促进基础教育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青海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