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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进口“方便旗”船舶所有权变更税收问题的意见

海关总署关于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进口“方便旗”船舶所有权变更税收问题的意见
(2011年8月29日 署税函〔2011〕480号)


广州海关:
  《广州海关关于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免税进口“方便旗”船舶变更有关事宜的函》(穗关税函〔2011〕42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明确如下:
  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根据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关于其整体上市的有关要求和安排,拟将其免税进口的“金牛岭”、“西昌海”、“瑞昌海”和“金沙岭”4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划拨到其全资子公司中远远达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远达),为此,向你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后续管理的相关审批手续。
  考虑到上述4艘中资“方便旗”船舶所有权变更仅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内部进行,而且,上述4艘船舶所有权变更后的所有权人--中远远达也具有从事国际货物运输的资质,不违反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由你关和深圳海关按照《海关总署关于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国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08〕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为上述4艘发生所有权变更的船舶办理相应手续,并免于补征进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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