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遵循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和服务型税务机关,全面推进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4. “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服务。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基本的税收法律关系,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认真履行纳税服务职责,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满足正当需求。认真倾听纳税人呼声,准确把握纳税人的正当需求,更多地从纳税人角度考虑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及时解决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坚持公正透明。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公平对待所有纳税人,按照公开为常态和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发布政务信息,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和谐税收环境。
--坚持信息化支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纳税服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建设统一、高效、安全的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网络服务。
--坚持经济效能。科学统筹规划,优化服务流程,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服务效益,为纳税人提供操作简便、程序简化、成本节省的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5. “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目标。
到2015年末,基本形成以理论科学化、制度系统化、平台品牌化、业务标准化、保障健全化、考评规范化为主要特征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
--纳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税法更加透明,常态化的纳税人需求响应机制逐步形成,正当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办税负担明显减轻,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
--纳税服务平台规范统一。总局、省局两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面建成,热线接通率持续提升,咨询及时回复率力争达到95%以上;网上办税服务厅基本建成,纳税人足不出户可以办理主要涉税事宜。
--国税局地税局合作有效推进。国税局、地税局实现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进行税法宣传、联合实施涉税中介监管,积极推进共建办税服务厅、共同办理涉税事项,积极提倡国税局、地税局在适合的行业实现联合评估和稽查、联合推进服务标准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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