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同意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口设备办理凭税款担保放行手续的批复
(2011年8月1日 署税函〔2011〕428号)
北京海关:
《北京海关关于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八代线项目进口货物办理担保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关税〔2011〕3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考虑到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第八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已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并取得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改规划确字〔2011〕176号),且国家有关部门已受理该公司TFT-LCD项目项下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申请,目前正在研究办理之中。为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意你关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TFT-LCD项目项下进口设备办理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手续。如果至2011年12月31日国务院仍未批复同意上述免税申请,届时请你关将税款担保转为税款。